一、兑付标准为(3744元+4404元)÷2×50%=2037(元)。缴费标准高于上述标准按2037元给予补贴,缴费标准低于上述标准按实际缴费的50%给予补贴。 二、兑付时间为11月份的每个星期三、星期四。逾期不予办理。 三、兑付所需资料:持社保补贴认定卡、本人建设银行卡和缴费凭证。2011年新办认定卡的人员还需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(并提交复印件)。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、二寸相片两张,在人力资源市场免费办理。 四、持2008年度认定卡已享受三年期限的人员,如果在2011年度办理的退休手续,可持退休手续、认定卡、缴费凭证及建行银行卡,延期享受至退休时间,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 五、资金到个人账户时间为12月底。社保补贴申报、审批到账需:人社局、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审核、复核程序。 六、申领社保补贴人员应注意:提供认定卡、税票与本人身份证相符的银行账号,如若不相符以身份证以准,请特别注意姓名中同音不同字;不得借用他人身份证与他人银行账号;申领人员请持建设银行个人银行卡(折),其他银行账号不受理;定期账户、长期不启用的账户社保补贴不能到账,建行卡(折)办理等具体事项请咨询建行。 |
